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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不思悔改 为牟利加工病死猪

时间:2015-06-30 16:17:54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点击量:230

    曾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缓刑期间仍不思悔改,帮助他人加工病死猪以牟利。日前,邵武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程某、何某批准逮捕。

    程某曾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邵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缓刑期间,程某不知悔悟,在明知加工病死猪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了蝇头小利,仍帮助他人加工收购来的病死猪。5月6日,程某与何某在小作坊中加工病死猪,被邵武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程某、何某以一头五六元的价格,帮助黄某(在逃)加工其收购来的病死猪共计11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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