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您介绍青海水土保持项目机构的相关信息,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全过程水土保持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水利建设要按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以农业综合开发为重要地方,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和防洪体系建设;要按照生态功能区域分类规划,科学确定各类灌区、小流域及城镇配套工程的布局与规模。同时要根据不同地理环境条件,制定不同的水土保持方案。
在水土保持方案中,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采取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办法。预防措施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把农村饮用水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约用地相结合,以提高灌溉效率和降低成本。②改观生态环境。重视生态保护。要加快退耕还林步伐。水土流失预防工作涉及面广,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水土保持措施。对于一些重要地方区域和重要地方病虫害较严重的区域,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综合治理。在生态恢复方面,要按照生态恢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三者相互促进的原则,加大投入。

青海水土保持项目机构,要把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既不能盲目开发利用,也不能搞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方案的作用,需要有科学论证、综合评价和科学规划的指导意见。同时还要加强对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相结合的研究与实践。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需要编制初步设计的生产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应当包括水土保持篇章,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标准和水土保持投资,其施工图设计应当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科学评价防治成效,按照有关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情况。

在城市发展中,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特别是对水资源的保护。在城镇发展中,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把城镇的建设和改造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坚持科学、规范、合理。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城镇得到更好地管理。在城镇中,要积极推广使用节约能源、资源、环境和保障的生产方式。要加大对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同时,还应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当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工程滞后。因此,需要把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