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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水土保持研究编写

作者:中北智汇咨询 发布时间:2025-11-29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带你了解西宁水土保持研究编写相关信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应当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水利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水土流失治理的专项检查。在农村,应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利部门应积极推进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农业抗旱能力;同时加强对土地、林草的管理和治理。在城镇和工矿区等生产活动密集地带,可以采用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措施。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导群众种植耐旱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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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土保持方案中,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采取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办法。预防措施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把农村饮用水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约用地相结合,以提高灌溉效率和降低成本。②改观生态环境。重视生态保护。要加快退耕还林步伐。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农村水土流失治理,要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预防为主。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结合农村实际,制订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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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水土保持研究编写,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行政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流失预防方案主要包括一是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二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工程建设。三是加强水利设施的管护。对农业灌溉、排涝和植被恢复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水土流失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对农业灌溉、排涝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