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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包装桶有哪些要求

作者:迪伟包装 发布时间:2025-12-07

衡阳市迪伟包装有限公司为您介绍山东化工包装桶有哪些要求的相关信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指用于盛装具有毒害、腐蚀爆炸、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包装物。民用爆炸品包括用于盛装具有毒害、腐蚀爆炸、放射性物质和城镇燃气产品的固定式储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应当符合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性规定。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适用的设备。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储运场所、仓库等设施,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用设备和相应的安全检查设施。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类危害分析和评估体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类危害分析和评估体系,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查设施。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保障制度。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应当具有防爆、防腐、抗震、隔热等功能。第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法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法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法规定,制订有关的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第十八条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实施许可证管理。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法规定,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质量安全规范。

山东化工包装桶有哪些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标识、使用说明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应当符合防止泄漏、保护易燃易爆等安全要求。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非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化工包装桶有哪些要求

山东化工包装桶有哪些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指用于盛装具有毒害、腐蚀爆炸、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和其他易燃易爆产品容器产品。民用包括类。民用包装物主要包括、类、类。民用包装物是指用于盛装具有毒害、腐蚀爆炸、助燃易爆等性质,对人体、设施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和其他易燃易爆产品容器产品。民用包装物的安全性能是指安全可靠、防护性好,能够保证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民用包装物的安全性能主要包括防止爆破声波对产品造成影响、防止火灾等危险;有助于减少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引发火灾等危害;有利于消除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包装的标志、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或者擅自变更。第二十条包装物产品的保质期限由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产企业应当在其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标示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包装物产品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透明。第二十一条包装物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或者擅自变更。第二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第二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第二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包装物产品的质量检测体系。包装材料及容器中的有害物质不得超过标准。第二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保证所用原材料符合本规范要求。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不得超过标准的要求。第二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保证所用原材料符合本规范要求。包装材料及容器中的有害物质不得超过标准的要求。第二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对所用原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标识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包装物、容器产品,应当及时予以更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地点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得含有毒、重金属或者放射性元素。第十一条生产企业、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应当在其生产的包装物上标明生产日期。第十二条生产企业、批发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包装物进行防伪标识。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防伪标识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第十四条生产企业、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应当在其生产的包装物上标明使用年限。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保质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