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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局公示豆乡食品有限公司大连老汽水抽检不合格

时间:2016-02-07 01:16:07 来源:食品信息网 点击量:320

东亚讯(记者 陈杉) 12月29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对近期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信息中显示,长春市妙香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妙香山鲜酸菜中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抽检8类食品27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薯类及膨化食品9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19批次,水果及其制品12批次,调味品7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14.29%;蔬菜及其制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7.41%;饮料10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99%。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吉林省大安市龙昌榨油厂生产的虹昌大豆油(压榨)和虹昌黑花生油中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吉林省大安市龙昌榨油厂生产的虹昌花生油(压榨)中检出过氧化值、苯并(α)芘超标;吉林省吉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粮笨榨大豆油中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
(二)蔬菜及其制品2批次:长春市妙香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妙香山鲜酸菜中检出二氧化硫超标,长春市妙香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白菜中检出添加剂苯甲酸超标。
(三)饮料1批次:吉林省豆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老汽水中检出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
另外,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份抽检4类食品9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乳制品13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3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8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6.67%。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饮料不合格样品2批次:辽源市五龙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龍山泉饮用纯净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辽源市飞洋山泉水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飛洋纯净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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