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食品饮料资讯> 北京为网络食品经营立规矩

北京为网络食品经营立规矩

时间:2016-03-09 12:13:00 来源:食品信息网 点击量:205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餐企网络外卖须向有关部门备案。
《办法》第九条称,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设立网站或者所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地址,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主要针对涉及网络食品经营的餐企,餐企从事互联网外卖业务需要向有关部门备案。
《办法》明确表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如今很多“朋友圈美食”不具有合法性。未来网络私厨也需要取得合法证照才能从事经营活动。
北京商报记者 徐慧 郭白玉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安顺大功率铝散热器厂家2024-05-19

·新乡等边角钢哪家好,国标角钢批发2024-05-19

·金昌水土保持监测价格2024-05-19

·深圳手机DIO5081耐压36V芯片怎么样2024-05-19

·朝阳红叶扶芳藤哪里有,金边扶芳藤多少钱一株2024-05-19

·巢湖大花三色堇批发电话,三色堇幼苗批发基地2024-05-19

·国标角钢厂家电话2024-05-19

同类资讯推荐